静电事故怎么防
2020年6月30日上午9时23分,江西XX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103车间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3万元。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
环保方面:XX公司一期年产50吨盐酸环丙沙星、4吨利福昔明项目于2008年9月由原上饶市环境保护局予以环评批复(饶环督字[2008]1XX号),于2017年8月由原上饶市环境保护局予以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饶环督字[2017]1XX号)。二期年产1000吨醋酸丁酯、1000吨尼卡巴嗪、150吨对硝基苄醇丙二酸单酯项目于2017年10月由原上饶市环境保护局予以环评批复(饶环督字[2017]1XX号),并于2019年10月委托第三方进行了项目环保“三同时”自主竣工验收。
(二)事发103车间工艺流程情况
1、对硝基溴苄工序
将二氯乙烷、对硝基甲苯、引发剂和氢溴酸加入反应釜中,搅拌加热至40℃。然后向反应釜中滴加双氧水溶液,温度控制在40℃左右,滴加完毕后,反应一段时间,HPLC跟踪反应完全。降温至室温,静置分层,上层水层套用。
2、对硝基苄醇工序
搅拌下,将上述二氯乙烷的有机层常温常压下回收溶剂二氯乙烷,然后加入一定量的水,升温至40-45℃水解,水解10个小时后,HPLC跟踪水解监控。冷却至室温,抽滤,得到对硝基苄醇粗品。
3、对硝基苄醇精制工序
将对硝基苄醇粗品、活性炭和甲苯按一定比例加入到反应釜中,加热到60℃,搅拌一段时间,压滤回收活性炭,然后滤液降温至室温,并保温一段时间。离心,母液回收甲苯,所得产品检验合格后,干燥,包装入库避光保存。
二、事故救援及应急处置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事故伤亡情况
死者,………………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83万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103车间废气支管与总管连通,且管道有较多的弯头和三通。由于停电,车间废气排风系统停止运行,车间集聚了大量的可燃气体,在重新启动废气排风系统后,车间各废气吸入口在吸入废气(甲苯蒸汽)的同时也吸入了空气,使得废气管道中有大量混合气体存在,塑料废气管道内所产生的静电集中释放发生燃爆,瞬间引发存放在二层操作平台上,含有对硝基苄醇和甲苯的50Kg—60Kg混合物爆炸。
(二)间接原因
1、XX公司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车间尾气采用塑料管,未采取导除静电措施。二是车间工艺尾气汇总到同一总管,未对尾气成份的互为反应禁忌性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三是车间废气收集装置摆布不合理,未经过环保设施设计。四是车间废气排风系统停止运行后,未及时处置。五是中间产品未及时入库,出入库台帐不清。六是防雷设施不完善,公司两次停电。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江西XX医药化工有限公司“6·30”爆炸事故是一起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二)各化工企业要认真吸取江西XX医药化工有限公司“6·30”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对各自企业的环保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加大安全投入,该更换的坚决更换;加强出入库管理,生产产品应及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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