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验收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是否需要重新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21-12-15
主题:
已验收项目设备增加和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是否需要重新做环评
内容:
您好,已验收通过的项目,由于设备与产能不匹配,增加了2台生产设备,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不增加原辅料和产能,请问是否需要重新做环评,或者备案;另外项目原先审批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目前对此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原有采用活性炭吸附涉及改造为水喷淋+UV+活性炭吸附,请问此变动是否需要重新申报环保手续?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问题一,建议结合具体项目内容,径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关于问题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100项“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应填写登记表。另外,项目的建设还应符合《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同类文章排行
- 环保厅对14家环境检测机构限期整改1至
- 环境部门委托环评单位进行环评报告审核
- 广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新规定
- 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
- “调试”不同于“投产”,两者之间并不
- 处理前已达标的废气是否仍需要建设污染
- 生产废水实施清洁生产全部回用是否需要
- 随意排放污水污染环境,公司法人被追责
- 一公司偷排废水被判支付 生态环境损害费
- 环保督察组曝光2起整改不力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