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重点项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重点项目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省两会的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强区域环境准入引导。持续推进“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园区管理以及重点项目选址中的应用,构建涵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的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推进在粤省事、粤商通移动端的应用,鼓励依托“三线一单”应用平台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辅助分析研判。严格审查涉“两高”行业的综合性规划和工业、能源等专项规划环评,优化“两高”行业规划布局、产业结构与实施时序。对不适应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的生态环境准入政策,及时组织科学评估论证和调整更新。
二、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服务。围绕项目需求抢时间、抓进度,前移关口、延伸服务,提前介入重点项目环评工作,前置梳理项目难点。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项目落地选址关注问题、委托第三方编制环评注意事项、环评办理的程序规定等,指导建设单位办理各类手续要件,确保项目建设不踏“红线”。加强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审查人员和专家答疑解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开展环评文件内部审查,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强化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对位于已开展规划环评的相关产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降低环评等级等措施。
三、着力环评审批提速增效。建立并定期更新重点项目和规划环评审批审查服务台账,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实施挂账销号管理。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大产业布局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重点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对具备基本条件的重点项目采取容缺受理,先行组织开展技术审查等工作,待容缺要件完成后第一时间予以审议和批复,推动一批重点项目在短期内完成审批,为实现早日依法开工建设创造必要条件。对高质量编制完成环评文件的项目实行环评审批一次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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