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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暗管排污被罚30万,通报十起环境执法典型案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9-11-27

企业设暗管进行排污被罚30万,黄石市通报十起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为震慑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环境污染,不断推动黄石市环境质量的改善,22日,黄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该市环境执法十起典型案例。

1、西塞山区某模具钢厂违反固废法案

2019年1月8日,省市区三级环保部门联合检查,发现大排山村某模具钢厂,将约8千吨工业除尘灰废渣,擅自拖运至西塞山工业园区大排山村空地堆放。1月11日该公司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同年4月2日,该公司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6万元。

2、阳新县刘某洗砂厂未批先建案

4月17日,刘某洗砂厂被发现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经查项目总投资额200万元。该公司当即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该公司被处以10万元罚款。

3、黄石某公司未批先建案

6月14日,环境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碎石生产线存在未批先建,同时在未采取有效除尘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将总投资额210万元的“年产20万吨碎石生产线”投入生产。除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外,该公司被处罚款共计4.1万元。

4、黄石市某冶金公司违反“三同时”案

4月18日,大冶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年产40万吨冶金原料生产线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在未建成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企业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人民币20万元罚款。同时,企业4座石灰钢窑配套的4台鼓风机被查封。经现场核实,该单位于5月24日已改正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被依法解除查封。

5、黄石某混凝土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5月28日,环保工作人员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该公司外排废水污染因子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认定该公司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该公司被责令停止超标排污,同时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6、黄石某化工企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6月12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发现黄石某化工企业6月3日当天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经查,该公司因6月3日调整生产造成原烟气波动,导致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6月20日,该公司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7月15日该公司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0万元罚款。

7、下陆区某型钢制造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案

5月6日下午,该公司被发现私设暗管,将本应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的生产废水通过临时管道直接抽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5月7日,该公司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布制软管等工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该公司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3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该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8、大冶市某矿业公司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5月21日,该公司被发现石灰石粉加工车间机器在故障状态下仍继续作业,致使生产过程产生的部分粉尘,通过机壁处缝隙直排到外环境,属于“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违法行为。该企业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0万元罚款,案件被移送至公安机关,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9、大冶市某清洁用品生产项目排放水污染物案

6月20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污水处理站环保设施未运行,而是将生产废水使用软管和塑料管抽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该企业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0万元罚款。案件被移送至公安机关,该企业生产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10、刘某加工作坊排放废水严重污染环境刑事案

根据群众举报,3月30日,执法人员排查发现,刘某海绵铜加工作坊利用水泵将沉淀池酸性废水抽到旁边雨水沟直接排放。经检测,排放物中含镍、铜、锌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

4月12日,该作坊老板刘某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作坊被处以相应处罚。4月19日,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于5月6日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

发布会上,黄石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局将通过分地区、分行业开展重点排污单位专项驻点执法工作,以全流程、全方位监管促环保达标;进一步扩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覆盖率,利用好在线监控手段来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职责,做到达标排放;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密切同公安、检察院的工作协作,及时移送生态环境涉刑案件,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本文来源于楚于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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